各位考生:
2009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审核工作于日前完成,定于10月20日发放毕业证书。凡在2009年6月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一、发放安排
1、发放时间:10月20日。
2、发放地点:中山市招生办办证大厅
3、发证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办法
考生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办理领取毕业证及考生档案。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领取时应带:毕业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1、我省自本次起,不再收取毕业证书及封皮工本费,也不再发放证书封皮。
2、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毕业证及考生档案袋。
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