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根据省自考办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符合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现将江门市区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考生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成功申请毕业:
1、必考课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的课程门数和学分符合要求;
3、申请本科毕业时加考课达到最低要求课程数;
4、考生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毕业论文须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考试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
6、未获得该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7、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
二、毕业办理基本流程
1、考生网上申请毕业——〉2、交费——〉3、交表
(一)考生网上申办毕业:
考生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入口:输入准考证号、密码(忘记密码的考生可使用系统中的“忘记密码”功能找回密码)、验证码登陆 →考籍管理(基本信息维护):填写考生有关信息,保存→毕业管理(毕业申请)→按提示走 → 初审地点(0701) → 提交毕业申请 → 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1、登陆
2、确认基本信息
①确认自己的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联系电话等数据。如上述数据有误,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并保存(修改)。
②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如有误,考生须先自行在网上申请,再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成绩合格证等有关资料,到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更正申请,因考生的考籍更正申请须经省考办审批,所以只能下一次再办理毕业申请。
③上述数据准确无误方可申请毕业。
3、考生在网上提交毕业申请
①准确选择好毕业专业和主考学校。
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前学历情况,并根据自己专科(或以上)的毕业专业,按《报考必读》中该专业的要求,选择是否须加考相应的课程。
③毕业初审地点是(江门市区0701、台山0781、新会0705、开平0783、鹤山0784、恩平0785)。
4、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①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和80g/(或以上)的A4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注意在打印前先安装好PDF软件。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的,可到江门市招生考试报名站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②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正面内容不能用笔填写,出现空白的请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中自行修改好后再打印)。
(二)交费:
(1)缴费时间:6月15日——17日
(2)缴费方式:凭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费
(3)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领取地点:江门市招生考试报名站。
(三)交表
上交资料清单:
(1)已填写好本人简历,单位加好意见,盖好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不能交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如无单位,也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① 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者,只需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② 持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专(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毕业初审时须提交其前学历认证报告(江门市代办点:江门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报名站,联系电话:3503934);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方法见附件1《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
若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同又没有加考的,则须交专科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复印件应由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已盖银行章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30元每人)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1、交表时间:6月15日——18日
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5时30分
2、交表地点:江门市教育局一楼招生考试报名站(江门市环市三路二十号)
四、注意事项
1、此次办理毕业登记是由考生自行到网上对自己的毕业材料进行初审,所以请考生尽早改好自己的登陆密码,熟悉网上操作。
2、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由省考办进行最后的审核、办证、发证。
3、考生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而造成延误办理毕业证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办证过程中须考生加补材料的,省、市考办会直接与考生联系,因此考生的联系电话必须正确填写以便随时联系(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籍贯、民族、职业、最后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
5、无条件上网的考生,请6月15日前打电话(3503937)进行预先登记,以便我们安排好办理顺序和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到江门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报名站办理登记手续。
6、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2013年10月初通知考生。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的复印件要与委托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然后自行到省考试院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联系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