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2005年6月13日至24日进行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请按各区县安排的时间,到该区县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等。
一、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出具以下原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已办理免考的要提供免考申请表;高职衔接课程成绩;中医专业要提供实习鉴定证书。中医(药)师以上职称的要提供职称证明复印件和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二、毕业生须填涂毕业生登记卡,填涂毕业生卡的说明:
(一)“专业老代码”指1999年以前参加考试并有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填涂此栏,便于成绩替换。
(二)“本科生是否免英语”栏是针对35岁或40岁以上,可以免英语而加考其他科目的考生而设计的,考生有英语成绩或申报专业不需英语,本栏应填涂“否”。
(三)“申报区县(或学校)”一栏是区分一类助学形式、二类助学形式的,二、三类助学考生只填涂区县码,一类助学考生只填涂学校代码。
(四)“户籍”栏暂不填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