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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学位证书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一、 凡所学课程(含笔试、实验、毕业设计及答辩)均已通过的学生,且毕业设计成绩为良者,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申请表可自行在北邮自考网站(主页下方“任务书及评定表下载”处)下载,请严格按照要求下载打印(B5纸正反面打印)填写。

二、 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张,工作单位推荐意见一 栏须签字、盖章。

三、 “学习考试期限”一栏为第一次考试时间至毕业设计完成时间。

四、 交学士学位申请表时,还须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用B5纸复印);

2、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用B5纸缩印);

3、 彩色免冠证件一寸照片两张(将姓名、专业、准考证号写在背面);

4、 办理学位证书每人须交纳150元。

五、交学士学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时间

上半年:3月~4月 下半年:9~10月

2007年上半年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到2007年4月底。

北京学生将以上材料交给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外地学生将以上材料交各省邮电自考办相关老师,由各省自考办统一交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联系电话: 010-82056343

北邮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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