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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09上半年办理学位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2009年上半年北京邮电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进行。现将办理学士学位证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北京地区考生:

从2009年起,北京地区本科专业学位申请将全部采用网上申报(3月16日—22日),请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bjeea.cn/)进行申报(不必提交纸制申请材料及电子照片),具体的申报及证书领取等事宜请参见网页http://www.bjeea.cn/219287698555273216/20090304/36953.shtml

非北京地区考生:

非北京地区考生申报条件及递交申请有关通知如下:

一、凡所学课程(含笔试、实验、毕业设计及答辩)均已通过的学生,且毕业设计成绩为良好以上者,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二、请按照表格上内容认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其中《学位申请表》背面的“学位评定分学位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由我校自考办统一填写。《学位申请表》纸张大小为A4纸,请各位学员自行在北邮自考网站(主页右方“学士学位申请表”处)下载,并严格按照要求下载打印(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

三、“学习考试期限”一栏为第一次考试时间至毕业设计完成时间。

四、须提交的文字材料如下:

1、学士学位申请表1张(A4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新版身份证两面都要复印);

3、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张(A4纸);

4、彩色免冠证件2寸照片两张(将姓名、专业、准考证号写在背面);

5、办理学位所需费用150元。

以上材料请与各地邮电学校自考办老师联系递交时间及地点,由各省自考办收齐材料后于5月20日前统一寄交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

五、须电子邮件提交的照片材料如下:

电子照片:免冠蓝色背景,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像素为高140*宽120,照片命名规则为“省市_专业_姓名_身份证号”。请2009年上半年申请办理学位证书的非北京地区学生即日起将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发至邮箱“buptzikao@sina.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省市_专业_姓名_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

凡不按要求提交电子照片者,将无法办理学位证书。

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电话: 010-82056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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