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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做好2013年7月自考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各主考学校自考办:

我省2013年7月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省考课程报考工作将于6月进行。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注册及报考前的准备工作

本次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由助学院校自考办在原MIS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及照片核对完毕后,必须经考生本人核对确认并签字。要确保考生信息准确、照片无误且符合规范要求。新考生报名注册信息请于6月4日上午9:00前通过业务管理系统(MIS系统)上传我院。

本次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准考证考次编码为134。

各助学院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新考生能顺利的报名注册。

二、报考工作

考生须在网上并在本校申报的本专业7月省考课程考试计划范围内选择报考及缴费,成功缴费才能确认为报考成功。网报时间为2013年6月8日—6月16日。网报网址:http://wb.zk789.cn

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和领取方式由各办学院校直接与制证公司沟通联系。网报期间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老考生,由本人直接在网上提出补办申请并支付制证工本费。

三、考试组织

省考课程网报结束后,各主考学校应及时在网报系统中下载各自的报考数据。7月省考课程考试须安排在7月内进行。具体课程考试安排由各主考学校在规定时期内自行确定,并将考试时间安排于6月28日9:00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学历教育考试处,具体要求见附件1。

各主考学校与其衔接院校的同一门课程,必须同卷同时组织考试。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实施。

本次考试所有课程由各主考学校自主命题。卷头须按统一格式印制(见附件2)。样卷以及标准答案在考试结束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学历教育考试处备案。

四、考生成绩数据上报

考生成绩录入以网报系统中下载的成绩登录库为准,并按要求格式录入成绩(及格、不及格成绩以及缺考都要录入,缺考为-1)。成绩录入后请于2013年9月25日—29日通过网报系统上传,并将本次合格成绩名册加盖公章后报省考试院自考学历教育考试处。

五、其他事项

省考课程组考经费将按照主考学校提供的银行账户下拨。如账户有变动,请在考前及时与省考试院院办财务科联系,电话:028-85176730。

附件1:2013年7月省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范表)

主考学校名称:**学院

专业层次

专业代码

课码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备注

专 科 Z082230 03889 主体结构与防水工程施工 2013年*月*日上午9:00—11:30
(准确时间)
**学院**楼**号
(准确地址)
专 科 Z082230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13年*月*日下午14:00—16:30
(准确时间)
**学院**楼**号
(准确地址)

6月28日9:00前上报(电子版、纸质版) 上报联系人:刘柯 联系电话:028-85179262

附件2

附件3: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照片要求

附件4:四川省2013年7月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报名注册、省考课程报考及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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