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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考报考医药类专业规定及要求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转发的通知》(考委办[2002]66号)的规定,我省自学考试中医学专业(本、专科)、预防医学专业(专科)从2003年起不再招收新生,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考籍的考生可以有一个完成学业的过渡期,时间为三年,即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护理学专业(本、专科)、中药学专业(专科)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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