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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05年下半年报考时间地点考务费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现场报名时间:2005年7月13日-19日,报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前或逾期均不办理。不接纳函报。

地点:各县、市、区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

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7月13日-8月13日,各设区市在籍考生可通过“福建省自考网”(网址:www.fjzk.com.cn) 或“八闽自考在线”(网址:www.8minzk.com)进行网上报名。厦门考生的报名网址:www.xmzskszx.net 福州市考生也可以选择"福州市自考网"报考(网址www.fzzk.cn)。

考点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经省考委批准设立的考点(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旅游管理、调查与分析、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考场一律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课程考试座位号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任何武器、凶器以及传呼机、手机等远程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准抽烟 ,不准穿制服(含制帽),不准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能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必须交卷,禁止重新进入考场考试。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考生应严格按考生诚信承诺书和《考生守则》的规定进行考试。考试期间有关表现的各项记录(奖励与处分)是颁发毕业证书的依据之一。

(四)报考者应交纳的报名费,考务费等。

(一)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4]费273号文及省自考办闽教考办[2004]169号文规定:

1.除下列委托开考的专业外,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均按每生每门课程40元交纳考试报名费。

2.本科段:公安管理、中医学、护理学、国际贸易、经济学、调查与分析、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信息管理、机电系统智能控制、监所管理、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专科:护理、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国际贸易、机电一体化工程、档案管理、旅游管理、律师、监所管理、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林业生态环境管理、电力市场营销、劳动和社会保障共30个委托开考专业。这些专业的考生不论是直接还是由部门统一向基层自考办报名,均按每生每门课程50元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3.免考收费及减免规定。为操作方便与减轻考生负担,申请免考费用不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业务部门委托开考专业以及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一律按申请的课程数即每生每门课程40元收取。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等省自考办组织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并允许顶抵自学考试的课程以及凭已获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免试其已通过的课程,免收其申请免考费用。

4.除上述规定外,各级考试机构和委托部门不得加收考试报名费以及未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其他费用。

(二)考生缺考者,所收费用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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