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1年,伏而尼·帕尔默在美国费城开办了第一家广告代理公司,并自称是“报纸广告代理人”,从而宣告了广告代理业的诞生。开始只是为客户购买报纸广告版面,广告文字、设计工作仍由报刊承担,并从中抽取25%的酬金。
2.1865年,乔治·路维尔在波士顿成立了一个划时代的广告代理公司——“广告批发代理”。他和100家报社订了每周间一栏目的合同,为期一年,然后再把它向广告主出售。这种出卖版面的业务,成为今日广告公司的前身。从此,广告代理公司脱离了报社的代表身份而获得了独立存在的地位。
3.1869年,美国的艾尔父子广告公司在费城成立,它具有现代广告公司的基本特征。其经营重点从单纯为报纸推销版面转到为客户服务。他们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向报社讨价还价,帮助客户制订广告策略与计划,撰写广告文字,设计广告版面,测定广告效果,受到客户的欢迎,推动了广告公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