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是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形状、性质、特征、成因、关系、功用等客观、真实地解说清楚。与其他的表达方式相比较,说明的明显特征讲的是客观事物,作者表现的是客观态度。其基本要求是客观、准确,力求从事物的本来面目出发,作恰如其分的介绍,准确地反映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程度。说明在公文的表达方式中占有很大比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公文写作中最常用、最主要的表达方式。不仅规范性公文、商品说明书主要采用说明的方式,其他如命令、批复、指示、通知等大都直接陈述领导机关的意图、要求与措施,也多以说明为主;公告、通告旨在公布要求与措施,也以说明为主;报告、请示中的条款行文也离不开说明。此外,说明还常与叙述、议论等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如为叙述所涉及的人与事作必要的介绍,为议论作必要的解说与阐释。或作为论据的主要表达方式。说明的主要方法有:
①定义说明:定义说明是指用下定义的方法来说明事物的性质和特征。下定义是一种严密、科学的方法,要求言简意赅,把握事物的本质,必须使用判断句式说明被定义项的本质特征。下定义不能使用否定句式或比喻式,更不能同义反复。
②注释说明:注释说明是指对事物的性状、特征、成因等作简要的注释。解说要求简明准确、通俗易懂,使阅者更具体深入地理解说明对象。
③比较说明:比较说明是指运用同类事物或不同事物跟所要说明的事物作比较。事物之间总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有比较才有鉴别。事物的本质、特性往往是在同别的事物相比较时才显示出来的。比较说明中所选用的事物应该是人们较为熟悉的,具体的,易于阅者理解。
④数字说明:数字说明是指用确切的数字来说明事物。数字说明中所使用的数字必须准确无误,来源可靠。数字运用得好,往往比文字介绍更为简便、更具有说服力。
⑤举例说明:举例说明是指列举典型事例来说明事物。有的事物直接说明本质特征不太容易,如能举例说明,人们就很容易明白。举例说明所举的事例必须符合事实,有代表性,且要详略得当,避免事例堆砌,同时还要进行恰当的分析。
⑥分类说明:分类说明是指根据事物性状、成因、功用、关系等属性的差别,划分成若干类别,分别加以说明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把某些较为复杂事物的各方面的特征,在按照种属关系的分类说明中,揭示得条理清楚,明白易懂。分类说明要注意掌握统一的分类标准,标准不统一,逻辑混乱,难免会影响分类的科学性。
此外还有图表说明、引用说明、分析说明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