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机关团体在实施计划或完成任务之后,对已做工作进行概括及评估的文书。
总结和计划是相对应的:计划是工作之前拟定,用以指导工作;总结是工作之后进行,用以检查计划完成情况,认识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总结目的是提高执行者的水平,以利今后的工作。
“总结”在民国时期历次公布的公文程式中,无论是公文文种还是非公文文种,均未列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政权公布的公文程式,也未见列入。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有这一类文字。如毛泽东1946年10月1日写的《三个月总结》,虽以党内指示的名义发出,实际上是对1946年7、8、9三个月战争情况的总结,是很具典范性的总结文字。
解放以后,因为机关工作日益规范化,“事前订计划,事后写总结”,几乎已成为工作的模式。除了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外,一些较重要、较特殊的工作,多半也要订计划和做总结。计划是对工作进行安排,而总结是对计划完成情况的一个检验。总结和计划一样,虽未被正式列入公文文种,但却是机关常用的文书。
总结的主要作用是下情上达和提高自身。
下级机关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经验教训,总结之后及时报告上级,是上级掌握局部动态的需要,也有利于上级了解下级的工作,从整体上把握工作的情况,加强上级对下级的指导。
机关团体做了工作,领导层和群众共同进行总结,把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就能大大促进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就会随之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