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的特点是:
1)普通股股东对公司由经营管理权;
2)普通股股利分配在优先股分红之后进行;
3)公司解散、破产时,普通股股东的剩余财产求偿权位于公司各种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之后;
4)在公司增发新股时,有认股优先权,可以优先购买新发行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