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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部分专业主考院校调整

发布时间: 2016-07-01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根据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发展的需要,省自考委对国际贸易、法律、行政管理、律师、汉语言文学、秘书、广告学、英语8个专科专业的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专 业 原主考学校 调整后的主考院校
行政管理、秘书 浙大 浙江工业大学
国际贸易、广告学 浙大 杭州商学院
汉语言文学、英语 浙大 浙江师范大学
法律、律师 浙大 宁波大学

主考院校调整后,命题、评卷等工作由新主考院校承担;毕业生审定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2005年底前仍由原主考学校承担,此后由新主考院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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