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的通知》[浙教试院2009(60)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起,执行新的考务细则,其中与自考考生密切相关的主要是“浙江省自考考试考生守则”,新的守则在第七条作了较大的改动,请各参加自考的考生特别要引起注意,现将新的守则公布如下:请参加2010年1月自考的考生认真学习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