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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05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6-07-01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1、网上查询考试信息。考前,考生务必登录www.zhaokao.net(招考资讯)网站,查询报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座位号等考试信息,请广大考生朋友们一定要记好自己的考试信息,保证顺利参加考试。

2、提前熟悉考试地点,确定赴考路线。自学考试随机编排考场,考生考试会在不同的考点进行。请考生一定要提前安排好赴考路线,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场。

3、携带“两证”(即“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考生需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缺一不可。未带“居民身份证”或“准考证”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熟悉《考生守则》,做好考试准备。考前,考生一定要阅读《考生守则》,熟悉考试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如:做好文具准备、了解试卷书写要求、考试入场规定、答题规定、交卷出场规定等等。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试卷上需要填写的考场号、考点名称等信息均按考场公布的为准,务必将自己打印、抄写的考试信息纸条随与考试相关的物品一同放在指定的位置。

5、不要携带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属违纪行为。在以往的考试过程中,个别考生将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设备放在书包中并按规定将书包放在指定位置,但忘记关机或通讯设备在关机状态仍具有闹铃、提示等功能,在考场发出响声,违反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被取消了考试成绩。

6、“准考证”或“居民身份证”丢失应在考前及时补办。丢失“准考证”的考生,可在每次考试前5天到此次考试开考期间到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及市自考办办理补证。丢失“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可在考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开具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户籍专用章的身份证明。

7、注意饮食和休息,做好考试状态的调整,平和应考。7月份,天气炎热,昼长夜短,容易使人疲劳。广大考生朋友要做好防暑准备,考前调整饮食结构,少吃生冷食品,防止夏季肠胃不适,影响考试;同时,考前要休息好,在考试期间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平和的心态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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