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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教自考转考办法

发布时间: 2016-07-01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考生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它原因需要去异地参加自学考试的,按如下规定办理。

(1)我省转出省外的考生,必须带上所有的课程合格证书和一寸黑白免冠照片两张,到所在的区(市)县自考办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办理程序是:考生在当地自考办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出考籍档案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然后按规定填写表上有关栏目。完成上述手续后,将表和课程合格证书交自考办工作人员审核,并交纳考籍转移手续费用,确认无误后,开出由省自考办制发的转考证明。至此,考生的考籍转移手续办理完毕。若自考无合格课程,则不需要办理考籍转移手续,到省外后以新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当地的自学考试。

(2)省内各市(地、州),各区(市)县之间转移考籍的考生不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在接收地以新生报考,待在接收地取得考籍后,以课程免考形式将原来已合格的成绩转入现在的考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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