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新申办民办学校,在办学条件符合、资料齐全的前提下,一周内办给办学《许可证》。
二是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严格按规定收取考试及相关费用。
三是公民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四是学校收费坚持“一证一册一据”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标准公示和收取,开具《中小学收费专用收据》,并在《收费登记册》上登记,课、副本资料费按实收取,多退少补。
五是严格要求,学校服务性收费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强迫学生参与。
宜宾市人民政府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