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安区08年7月自考考试通知_考务考籍-查字典自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考务考籍 >> 陕西长安区08年7月自考考试通知

陕西长安区08年7月自考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200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7月5日、6日两天进行。本次考试涉及大专、本科两个学历层次,我区报考人数为11684人,报考科次为26911科。共设5个考点,395个试场,进行1333场次考试。其中:西安翻译学院设试场173个,西京学院设试场116个,兴国中学设试场36个,长安区实验小学设试场35个,韦曲街办中心学校设试场35个。

本次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考生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试通知单》(即“两证一单”)入场。考生必须带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签字笔、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小刀等文具。严禁携带书籍、资料、手机、小灵通、传呼机等通信工具以及电子记事本、文曲星、MP3等,私自带入者,不论使用与否,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开考1小时后,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同时准许离开考点。

凡在长安区工作站报名而未接到或丢失《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考试前五天来我站补办。若《准考证》丢失,可持《考试通知单》或课程合格证及证明信件到市教育考试中心补办《临时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严禁入场考试。

为了确保考试质量,维护自考声誉,请各考生严格按要求规范用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惩。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