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工作水平,决定自2013年开始实行自学考试网上评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卷模式
试卷与答题卡分别印制,考生作答全部在答题卡上。评卷时先将考生答题卡采集成电子图像信息,并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电子图像分别储存。选择题使用计算机程序评分。非选择题由评卷教师在网上评分,每题至少由两名教师各评阅一次,取两评得分的均值为该题得分。计算机自动合成分数,保留得分轨迹。
二、答题卡和试卷格式
(一)答题卡
答题卡除个别课程(含画图、作文等内容的课程)单独设计外,其他课程全部使用通用答题卡,格式如下:
1、规格:A3纸张;
2、基本信息栏目: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填写栏,考试课程名称和代码填写栏,条形码粘贴区,缺考信息涂点等;
3、答题注意事项栏目;
4、选择题答题区域:每题均设置A、B、C、D、E5个信息点;
5、非选择题答题区域:设大题号填写栏目(单列设置)和答题区域。小题号不单独设置填写栏目,考生在答题区作答必须标明题号。
(二)试卷
试卷上只印制试题和答题注意事项,不留答题区域。
三、考务管理工作
实行网上评卷后,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也作相应调整。
(一)试卷、答题卡的领取与分发
1、标准考场为30人,试卷、答题卡均按每袋30份封装。
2、每场考试开考前30分钟,监考员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和座次表等,经核验无误后直达考场。
3、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验示并启封答题卡袋,检查核对数量及印刷质量,无误后分发给考生。指导考生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课程名称及代码。监考员将条形码逐个粘贴在考生(含缺考考生)的答题卡上。
4、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当众验示并启封试卷袋,检查核对科目、数量及印刷质量,无误后分发给考生。指导考生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监考员在开考30分钟后填写试卷、答题卡袋面的有关栏目,填涂缺考考生答题卡的缺考标记信息点,填写缺考考生登记表,并在缺考、空白答题卡上的姓名栏目分别填写“缺考”、“空白”字样。
(二)考生必须自觉遵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守则》(见附件1),维护良好的考场秩序,并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见附件2)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选择题答案信息点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答案使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书写。不准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保持卡面整洁,严禁将答题卡折叠、污染、穿孔、破损等。
非选择题作答,考生必须按照题号顺序依次进行,大题号写在“题号”栏,小题号写在答题区,对一时不会做的试题要标明题号,并留出适当的答题位置。未标明题号的答案、未按题号顺序书写的答案以及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均按无效对待。
(三)备用答题卡的使用
答题卡袋启封后,若发现答题卡数量不足、纸张残缺、字迹模糊、缺印等情况,由监考员调用本考场缺考考生答题卡考试,本考场无法解决时,报告主考,经确认后启用备用答题卡,废卡装入备用答题卡袋之中。因考生原因答题卡原则上不予更换。
(四)考生条形码由省考试管理中心制发。市(区)应于考前对条形码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条形码由监考员负责粘贴在考生答题卡上,考生要对所贴条形码进行核对,一旦发现错误立即报告监考员,监考员应报告主考启用备用条形码将其覆盖。
(五)监考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考工作程序》(见附件3)组织考试。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按《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见附件4)处理。对重大意外事故,须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理,并立即上报。对考生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六)试卷、答题卡的回收、封装与保存
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试卷和答题卡(含缺考和空白卷、卡)全部回收,不装订。答题卡须同侧同面按座位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整理清点(空白答题卡放在最后),经专人检查验收合格后,套上塑料袋装入答题卡袋密封,封口时粘贴封签,不粘贴袋盖。答题卡按省考办要求时间送指定地点。试卷如数收齐密封后留市(区)考办封存备查。
备用试卷、答题卡及使用说明一并上交省考办。
(七)市(区)应于当次考试结束后五日内建立并上报缺考考生数据库,请务必加强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四、暂不实行网上评卷的课程。美学原理、平面广告设计等课程(课程名称见附件5)暂不实行网上评卷,仍采用原来的考试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评卷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市(区)考办要充分认识该项改革的目的意义,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考务管理工作的变化和新的要求,切实做好对考点的培训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