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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校生自考通过8门可获第二学历

发布时间: 2016-07-01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为满足众多普通高校本科生扩大知识面、拓宽就业渠道的需求,辽宁省招考委制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第二学历”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该计划面向普通高校的本科(含三批本科)生,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含三批本科),拟取得本科第二学历,均可以执行本考试计划。凡按照要求取得规定课程的合格成绩,在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专业的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实践考核合格,通过论文答辩,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专业毕业证书。凡外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达到学位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国家已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省招考委制定的相关专业考试计划主要有:会计学、金融、国际贸易、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建筑工程、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等。

在校本科生可选择与自己所学的专业不同的专业,也可选择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根据省招考委制定的考试计划,只要再学习6~8门课程,就可获得第二学历或学位。

以上考试计划从2007年下半年执行,本科生想要学习或想要参加下半年考试必须到本校相关部门进行统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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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字典近日从辽宁招考之窗获悉,辽宁省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课程安排表中,有部分专业的课程代码及名称有变动,但考试教材及大纲不变。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填涂变动后的课程代码(名称)。并且在2007年下半年考试中还增加了计算机及应用等专业的四门考试课程及相应的实践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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