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做好2007年招生收尾和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赣教社[2007]53号)文件精神,9月15日为我省民办高校2007年秋季自考生招生截止日(没有完成自考招生任务的学校也必须停止),为做好相关工作,请各民办高校于9月18日前将2007年招收自考新生的信息上报省自考办予以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民办高校在截止招收自考新生日后,在明确自考新生身份的前提下,对自考新生数据进行整理,并按照附件的信息标准采集新生信息予以录入,学员信息录入完毕,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
2、各民办高校必须在9月18日前将自考新生信息库传至省考办信息管理科(ftp地址:218.64.63.202,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数据以excel文件形式上报。
3、各民办高校必须高度重视自考新生信息库上报工作,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附件:
2007年自学考试助学脱产班新生信息采集表
学校(盖章):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 | 本科或专科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文化程度 | 所属学校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报名时间 | 户口所在地 |
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查字典从江西省自学考试网获悉,8月20日下午江西省公办高校自考助学工作会在南昌召开。省自考办主任黄继晏进一步明确了本科院校开展自考助学的工作侧重点,并就本科院校在自考助学工作中有所作为地开展服务和指导工作作了具体的分析。凡具备招生资格的专科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搞好今年的自考助学工作。明确指出自考要面向职业教育、面向农村搭建继续教育新平台,为社会提供各类运用型、专业型、实用型技术人才的大方向,要求各高校按政策要求规范自考助学行为,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