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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监狱104名在刑人员参加2012年4月自考

发布时间: 2016-06-30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4月14日、15日两天,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日子,走进考场的考生中,有一个特殊的群体——来自连云港监狱的104名服刑人员。这些服刑人员把刑期变“学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知识和技能,为回归社会后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监狱积极鼓励 犯人自考通过可“加分”

“这两天,他们参加的考试科目包括《法律》、《餐饮管理》、《计算机及应用》、《房屋建筑工程》4个专业的21门课程。”昨天下午,连云港监狱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服刑人员为参加这次自学考试已经准备了很长时间,绝不是“走过场”。

据了解,经连云港监狱积极争取,2009年上半年江苏省、连云港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在该监狱内设立了高等教育“自考点”。为加强服刑人员自学考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建设,监狱制定了《服刑人员自学考试奖励考核办法》,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格一门加奖励分5分。该监狱教育改造科在教学楼定期举办“自考”补习班,明确民警专人负责教育管理,有序组织服刑人员在每次考试前一个月进行脱产复习,并邀请灌云县自学考试办公室的教师来监狱举办专题辅导讲座等,积极鼓励广大服刑人员参加自学考试。

把刑期变“学期” 学知识 回归社会更好自立

2007年3月,正在苏北某市交通技师学院读大一的盐城人郭某,因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至此中断学业。郭某入狱后,连云港监狱十一监区民警针对郭某的特长和爱好,动员他报名参加了高等教育《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的自学考试,监区长、教导员以及小组分管民警还时常给郭某“开小灶”进行个别辅导。

郭某则将刑期当“学期”,抓住空闲时间读书学习,两年就通过了“电子技术基础”、“操作系统概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等6门单科结业考试。再通过6门考试,郭某就可以获得《计算机及应用》大专文凭。谈及此事,郭某深有感触地说:“本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完了,没想到监狱让我圆了大学梦,将来回归社会更好自立。”

据了解,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而在监狱服刑的人员,只要自愿,也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连云港监狱坚持“把刑期变学期,用知识促新生”的教育改造理念,把在服刑人员中开展高教自学教育作为深化教育改造重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连云港监狱高等教育“自考点”设立以来,该监狱累计已有63名服刑人员通过了92门单科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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