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委、省人事厅有关实施意见提出,所谓取得跨门类的两个专科毕业证书系指: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个学科门类中,跨门类取得两个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对于跨门类取得两个专科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均从取得第二专业毕业证书之月起,享受本科毕业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