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自考办研究决定,从2011年元月起,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00022高等数学(工专)、00023高等数学(工本)等4门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考生申请免考00015英语(二)的年龄限制;
二、从2011年元月起,不选考00012英语(一)、00022高等数学(工专)课程的考生,可选考2门或2门以上的其它课程;不选考00015英语(二)、00023高等数学(工本)的考生,可选考3门或3门以上的其它课程;选考课程必须是我办指定的选考课程目录内的课程(见附件),且是考生报考专业计划中没有考过的课程。此前己经按原考试计划规定取得的选考课程及格成绩继续有效。
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选考课程目录广西自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