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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05年10月自考办理考务考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01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为方便考生,配合省考试中心有关工作安排,现就我市下半年有关考务考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

(一)新生报名报考:

1、预报名:第一次报考自学考试的新生于7月15——19日登陆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进行预报名,获取预报名号。

2、正式报名:新生凭预报名号、密码和本人身份证,于7月15日至20日到本人预报名时所选择考试地点的区县招生办正式报名。

3、办理委托报考缴费手续。

凭身份证、准考证号就近到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开办邮储活期帐户,同时办理委托报考费缴费手续;填写《考生委托缴费委托书》一式两份,申请操作密码(通过省考试中心报考热线96040报考时要用到该密码)。

4、报考:7月15日至8月15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热线96040或www.5184.com报考。

(二)旧生报考:7月15日至8月15日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热线96040或www.5184.com报考(注意选择考试地点,考点代码见附件)。

二、领取历次考试课程合格证

(一)2003年以前历次考试及2004年以后的1月、7月考试合格的课程合格证仍未领取的,请考生于7月18——20日到市自考办(丰泽庄教育局大楼三楼)领取,逾期将暂不办理。

(二)2004年4月、10月和2005年4月考试通过的课程合格证请到该次考试的考场所在区县招生办领取。

注意:以后各次考试的合格证由组织考试的招生办(考试中心)负责发放,请考生记住每次考试的时间和考点代码(报考时由考生自已选择的考试地点代码,考点代码对应的招生办见附件),并于成绩公布后登陆市考试中心网页查看合格证发放时间。

三、办理转考手续

1、本市二个准考证之间的转考,于7月15——20日到各区县招生办(考试中心)办理。

2、省内其他地方转入本市的转考,请先到转出市办理转出手续,并于7月15日——20日到我市各区县招生办(考试中心)办理转入手续。

3、由本市转出外地的(包括转到本省的其他地方或转到外省市的),于7月18——20日到市自考办办理。

四、申请免考手续

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的,请考生按《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必读》中关于免考手续的有关规定要求,带齐资料于7月15日——20日到各区县招生办办理免考申请手续。

五、毕业手续

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于上半年6月15——20日和下半年12月15——20日亲自到区县招生办办理(具体办法见《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必读》或登陆市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kszx.stedu.net/)。

附:各区县招生办地址和联系电话

市自考办(0501)丰泽庄教育局三楼8860197;

金平区(0511)东厦路82号8634223;

龙湖区(0507)珠江路珠江大楼8楼8831116;

澄海区(0515)澄海区新区玉潭路教育局大楼5856200;

濠江区(0512)濠江区府前路教育局大楼7398767;

潮阳区(0513)潮阳区棉城东山大道北189号8711378;

潮南区(0514)潮南区六都中学校内7795463;

南澳县(0523)南澳县后宅镇广新路680221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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