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7月4一5日举行。本次考试全市共设两个考场,分别为惠州市实验中学和惠州市华罗庚中学。
考生可于6月29一7月1日凭报名回执(换证凭据)前往市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自考科(市教育局办公大楼7楼702室)领取准考证。
温馨提示:①请考生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不得将通讯设备带入试室,否则将取消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②考生应在考前查询自己报考的课程是否包括计算机辅助评卷课程即使用答题卡作答课程(具体课程可浏览网站http://www.hzkszx.com/),参加计算机辅助评卷课程的考试,须使用2B铅笔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通用答题卡上作答。请各位考生按要求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笔赴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