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关课程。新生报考后要凭《成功注册、报考信息单》(或正式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注册区县自考办办理摄像及其他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摄像手续的新生不能办理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本次新生摄像时间定于2007年11月3日至4日,新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定于2007年12月15日至16日,地点均为注册时所选的区县自考办。
北京考试报
查字典请考生注意:中文导游、装饰装修工程和网络技术应用等3个新增专业2008年1月安排首次考试,均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公共课,专业课考试在2008年4月和10月陆续安排。部分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由委托开考单位负责集体办理注册、报考手续,考生不能自行注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