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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取消自考成绩八年有效期限制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01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根据皖考办[2005]08号的精神: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学分有效,不再受八年有效期时间限制(以前考试通过的成绩始终有效,没有期限);有关专业规定加试课程顶替英语(二)者,考生年龄不再受35或40岁以上的年龄限制(只要通过了要求加试的若干课程,就不需通过英语(二)直接申请本科毕业。凡本科中注明英语(二)可以用加考几门课程替代的专业才可享受此规定,但考虑到一些主考学校申请学位的条件:没有通过英语(二)的就不能申请学位.请考生慎重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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