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存货的核算
知识点讲解
存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耗用的材料或物资等。
一、存货的计价
详细内容
(一)计价基础:历史成本计价原则
(二)影响存货入帐价值的因素
1.购货价格:商业折扣;现金折扣。
2.购货费用:运输费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不记入存货成本;商品流通企业的购货费用列为营业费用,不记入存货成本。
3.税金:消费税、资源税等的价内税;增值税价外税。
4.制造费用:自制存货的取得成本。
(三)存货实际成本的计列方法
1.外购存货
2.自制存货
3.委托加工存货
4.投资者投入存货
5.接受捐赠的存货
6.非货币*易换入存货
7.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
(四)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1.先进先出法
2.加权平均法
3.移动平均法
4.后进先出法
5.个别计价法
6.毛利率法
二、原材料的核算:
详细内容
(一)实际成本法核算
1.“原材料”账户与“物资采购”账户
2.外购原材料业务
(1)款付料已到
(2)款付料未到
(3)料到款未付
3.发出原材料的核算
4.简要评价
优点:(1)直接提供材料资金的实际占用额。
(2)直接提供产品生产成本中的实际材料费用数据。
(3)核算结果比较正确。
缺点:(1)材料计价工作量较大。
(2)账户中不能反映材料采购业务的成果。
(二)计划成本法核算
1. 有关帐户:
“原材料”(实际成本登记);
“物资采购”(计划成本登记);
“材料成本差异”;
2.“材料成本差异”的月末分配及发出材料的成本调整
本月发出原材料应负担的差异=本月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3.评价
优点:(1)计划成本法有利于考核材料采购业务的成果。
(2)有利于考核各用料部门的经济效果。
(3)简化材料收发计价的明细核算工作。
缺点:成本计算的结果因月末成本差异的调整而不准确。
三、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详细内容
(一)包装物的类型(具体用途)及核算
1.生产领用的包装物:记入产品生产成本;
2.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营业费用;
3.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他业务支出(视同材料销售);
4.出租包装物:其他业务支出(副营业务);
5.出借包装物:营业费用。
(二)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一次摊销法: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一次计入成本、费用的方法。
2.分期摊销法:根据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原价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出每月平均摊销额,分月摊入成本、费用的方法。
3.五五摊销法: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先摊销其价值的一半,报废时再摊其余一半的方法。
(1)账户: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
——在用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摊销
(2) 例4—10(P89)
四、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详细内容
(一)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的构成
1.加工中实耗物资的实际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及往返运输费;
3.支付的税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资负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注意: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负担增值税金不记入加工物资成本;小规模纳税人及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增值税金记入加工物资成本。
(2)消费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消费税记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产品的,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借方。
(二)核算举例
例:W公司委托U公司加工B材料(应税消费品)一批。发出原材料A的实际成本70万元。加工合同规定的加工费2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企业的消费税率10%,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40%,其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有关款项通过银行结清。
发出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B 700,000
贷:原材料—A 700,000
支付加工费,计算有关税金:
增值税:200000×17%=34000
准予抵扣的消费税:100000×60%=60000
应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100000×40%=4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B 240,0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334,000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 94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B 940,000
四、 商品存货的核算:
详细内容
(一)核算方法
1.进价法核算(类似于制造业企业的实际成本法)
2.售价法核算(类似于制造业企业的计划成本法)
(二)账户设置
1.物资采购
2.库存商品
3.商品进销差价:售价法核算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差异的账户。
(三)具体核算
1.商品购进环节:进货费用记入“营业费用”。
2.商品发出的核算:售价法下还需要计算发出商品应负担的商品进销差价。
五、存货清查结果的核算:
详细内容
(一)账户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二)清查结果的处理
1.盘盈材料,批准后一般冲减“管理费用”。
2.盘亏毁损材料:
(1)定额内损耗:记入“管理费用”;
(2)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存货短缺,记入“管理费用”;
(3)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存货毁损,净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
六、存货价值的再确认:
详细内容
(一)再确认指会计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对存货价值进行再确认。
(二)再确认的方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对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之中较低者计价的方法。
成本:历史成本
可变现净值: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费用和税金后的净额。
(三)具体会计处理:
1.直接转销法
2.备抵法:“存货跌价准备”
历年试题
1.如果存货盘亏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批准后应记入(B )
A、“生产成本”账户 B、“管理费用”账户
C、“营业外支出”账户 D、“其他应收款”账户
2. 下列项目中,构成企业外购存货实际成本的有(ABE)
A、买价 B、 运输途中合理损耗 C、入库后的挑选整理费用
D、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 E、外汇价差
3. 发出存货、库存存货的计价方法,一般有(ABDE )
A、先进先出法 B、加权平均法 C、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D、售价法
4. 下列账户的余额,应记入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有(ABCDE )
A、“材料成本差异” B、“生产成本” C、“自制半成品”
D、“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E、“材料采购”
E、个别计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