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某化工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护肤护发品。2004年4月6日,该公司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结清3月份应缴纳税款。4月20日,税务机关在对该公司3月份纳税情况实施税务稽核时,发现以下情况:
(1)连同护肤护发品一同销售的特制包装盒收入(含增值税)9360元,未纳入增值税、消费税销售额中。生产特制包装盒发生的进项税额已在3月份销项税额中抵扣。
(2)外购一批用于生产护肤护发品的原料并验收入库,支付货款(含增值税)35100元,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100元。经核查,该批原料因管理不善已被盗窃,但其进项税额已从3月份销项税额中抵扣。
(3)将新开发的X牌洗发露40箱作为样品用于新产品发布会,会后全部赠送与会人员,该批样品未计入销售收入。生产该批样品发生的进项税额已在3月份销项税额中抵扣。X牌洗发露每箱市场销售价格(含增值税)315.9元。
已知:护肤护发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消费税税率为8%。要求计算该公司:(1)3月份应补缴增值税税额。(2)3月份应补缴消费税税额。(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应补缴增值税税额=9360/(1+17%)×17%+5100+(40×315.9)/(1+17%)×17%=8296(元)
应补缴消费税税额=9360/(1+17%)×8%+(40×315.9)/(1+17%)×8%=1504(元)
19、明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10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l)购进一批用于生产的花生油,金额为56500元(含增值税)。以每公斤2元的单价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草莓2000公斤。购置办公用电脑10台,单价20000元,售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
(2)向鑫隆商厦销售月饼5000公斤,取得销售收人117000元(含增值税);销售草萄酱1000箱,取得销售收入93600元(含增值税)。直接向消费者零星销售月饼400公斤,取得销售收入14040元(含增值税),其中有两笔业务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共计306元。
(3)将一废弃厂房转让给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收入500000元。该厂房账面原值为800000元,累计折旧200000元。
已知:花生油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为5%。要求:(l)计算该公司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2)该公司的销售行为中有无违反税法之处?如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3)如果转让厂房业务在财务上单独核算,那么该公司是否应缴纳营业税?如需缴纳,请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
(1)进项税额=56500/(1+13%)×l3%+( 2000×2)×10%=6900(元)
销项税额=11700/(1+17%)×17%+93600/(1+17%)×17%+14040/(1+17%)×17%=32640(元)
应缴增值税=32640-6900=25740(元)
(2)有违反税法的行为。向消费者销售应税产品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该公司转让厂房应缴纳营业税。应缴营业税税额=500000×5%=25000(元)
20、东方家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2月,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不含增值税)为40万元,货运发票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
(2)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9万元,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进口生产家具用的辅助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8万元,已纳关税1万元。
(4)销售家具一批,取得销售额(含增值税)93.6万元。
已知: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余额为零,增值税税率力17%;支付的运输费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要求:(1)计算该公司进口辅助材料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2)计算该公司2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1)进口辅材应纳增值税=(8+1)×17%=1.53(万元)
(2)2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17%+1×7%+(8+1)×17%=8.4(万元)
(3)2月份销项税额= 93.6/(1+17%)×17%=13.6(万元)
(4)2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13.6-8.4=5.2(万元)
2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散装化妆品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50万元,机器设备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0万元。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全部生产加工为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7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化妆品进口关税税率40%、消费税税率30%;机器设备进口关税税率20%)。计算该企业在进口环节和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1)进口散装化妆品应纳的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150×40%=60(万元)
(2)组成计税价格=(150+60)/(1-30%)=300(万元)
进口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300×30%=90(万元)
(3)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50+60+90=300(万元)
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300×17%=51(万元)
2、计算进口机器设备应纳的消费税、增值税
(1)进口机器设备应纳的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40×20%=8(万元)
(2)计算应纳增值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40+8=48(万元)
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48×17%=8.16(万元)
3、国内生产销售化妆品应缴纳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290+51.48/(1+17%)]×17%=56.78(万元);
进项税额=51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56.78-51=5.78(万元)
4、当期应纳消费税=[290+51.48/(1+17%)]×30%-90=10.20(万元)
22、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2004年3月经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款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9万元、保险费用1.38万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小轿车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当月售出24辆,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40.95万元。公司自用2辆并作为本公司固定资产。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60%、消费税税率为8%。要求:(1)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2)计算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进口环节:
关税完税价格=15×30+9+1.38=460.38(万元)
关税=460.38×60%=276.23(万元)
消费税=(460.38+276.23)÷(1-8%)×8%=64.05(万元)
增值税=(460.38+276.23+64.05)×17%=136.11(万元)
国内环节:
销项税=40.95÷(1+17%)×24×17%=142.8(万元);
进项税=(136.11+9×7%)÷30×28=127.62(万元);
应纳增值税=142.8-127.62=15.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