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1、居民: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否则为非居民。
居民: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
2、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劳务报酬所得: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4)稿酬所得: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5)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免税。
3、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的工薪收入减除3500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必要费用(每月2000元)后的余额。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000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不扣除费用)。
(6)公益事业捐赠扣除: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