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法原则的内容
(1)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由法设定与依法授予。
(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守行政法律规范。
(3)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
(4)行政主体必须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接受人大、行政和司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