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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范教育考试教材资料供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2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和教育考试培训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考试教材资料供应管理工作,完善供应机制,疏通供应渠道,严厉打击盗版行为,确保向考生提供各类教育考试权威、正版的教材资料,决定对全省各类教育考试教材资料供应工作进行规范和整顿,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等教育考试的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复习教材、辅导资料和招生(报考)指南、计划汇编等教育考试资料,是我院进行相关考试的命题、组考、评卷、录取、颁证的基本依据,由我院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专家选择推荐或编辑出版,有关书目在相关考试报名开始前由我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翻印、刊登、销售我院推荐或组织编写的各类教育考试资料,或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名义编写、出版、发行相关的考试资料。

2、受教育部、全国考办委托,我院负责对侵犯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组编的教材、辅导资料等有关出版物著作权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调查、处理及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直至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为此,我院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并按照全国考办《关于印发〈打击盗版行动计划〉的通知》(考委办函?68号)文件精神,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类教育考试的教材资料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于违反有关规定,擅自编印、销售、使用盗版全国组编教材资料等侵犯著作人权益的行为,将予严厉追究。

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教考试?1号)文件精神,为了建立和完善包括自考教材资料供应在内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教材资料发行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我院决定委托长沙市自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各类教育考试教材资料的发行业务。自成公司在我院的指导下,实行征订、配书、发运、结算等全过程追踪服务,配合各地招生考试部门做好教材资料宣传、发行工作。受我院委托,自成公司代表我院开展市场调查,建立用户档案,收集用户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到我院相关职能部门,以此加强我院与各级教育考试部门和各用书单位的联系。条件成熟后,我院将在各市、州、县发展一批教材资料特许零售书店,逐步形成一个教育考试资料销售服务网络。

4、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媒体报名预定实施方案(试行)》(湘教考委?1号)的规定,结合自考教材供应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坚持实行自学考试学习媒体主渠道供应体制和自考教材报名预定办法的同时,由自成公司逐步开办教材资料直销试点。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学历文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英语等级考试等教育考试教材资料继续采用集中征订的办法,由自成公司负责办理。各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和有关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积极宣传我院发布的考试书目,认真组织考生订购指定的正版教材资料,主动配合自成公司开展工作,努力扩大正版教材资料发行覆盖面。严禁招考系统内部和教学单位销售、购买、使用假冒盗版教材资料,防止假冒、盗版教材资料对考生产生误导,损害考生合法权益。我院将制定教材资料供应考评办法,不定期对教材资料供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教材资料供应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销售、使用盗版教材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5、教育考试教材资料供应是一项非常重要而又极其复杂的基础工作,各级招考部门和有关学校应予以高度重视,把教材资料供应作为重要工作,配备专人加强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系统内部和助学单位的监管,杜绝系统内部使用假冒盗版教材。要设立教材服务热线和盗版教材举报电话,及时解决教材供应工作中的问题,鼓励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检举制作、贩卖盗版教材资料的行为,并注意把握政策界限,用合法手段维护广大考生和自身权益。在教材资料供应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院书刊发行部联系。我院教材供应服务热线为0731-2283787;举报电话为:0731-229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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