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编 (高纲号 0580)
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
本课程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美术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必修课,是检验应考者对篆书基本知识与技法掌握情况而设置的一门专业性课程。
篆书作为一门专业课程,是书法篆刻方向的应考者应该掌握的基础技法与知识。这门课程主要涉及篆书的技法、临摹和创作几个重要方面,比较详细的讲解了中国篆书史略、中国书法传统技法的基本体系、书法的基础理论以及篆书书写的重要技能技法。
设置本课程具体的目的要求在于使应考者较为系统地了解中国篆书的基础知识,并进一步掌握篆书最基本技法,认识小篆、大篆、汉篆和清代篆书几个篆书重要组成内容,着重于掌握篆书的运笔、结构和章法的基础技法知识,并能从掌握基本技法,到逐步临摹,最后到篆书的创作。在基本技法理论的学习和理解的基础上,比较全面而深入地掌握篆书的实践技能,为书法创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Ⅱ、考试目标(考核知识点、考核要求)
第一章 中国篆书艺术史略
一、考核知识点
(一)先秦篆书概况
(二)秦汉篆书的发展
(三)三国两晋到元代篆书概况
(四)明代篆书概况
(五)清代篆书概况
二、考核要求
(一)先秦篆书概况
1、春战国暑期的篆书
2、隶变的过程
(二)秦汉篆书的发展
1、秦代小篆
2、汉代的书体演变和笔法
(三)了解三国两晋到元代篆书的概况
(四)了解明代篆书的概况
(五)了解清代篆书概况、清人篆书的特征、清代篆书书法代表家
第二章 中国书法传统技法的基本体系
一、考核知识点
(一)笔法
(二)结字法
(三)章法
二、考核要求
(一)笔法
1、执笔(掌握多种执笔方法和运笔方法)
2、用笔(用峰与用毫的多种方法及多种墨法)
(二)结字法
1、重心的安排
2、态势的表现:(1)各尽其势(2)变化裹束
3、黑白的布置:(1)匀布结字法(2)疏密结字法
4、点画的呼应
(三)章法
1、一行字的组合规律:(1)行气变化的两种形式(2)字距疏密变化的两种形式(3)单字横向收放变化
2、行与行的组合规律:(1)平匀式(2)对比式
第三章 篆书技法要点
一、考核知识点
(一)小篆技法要点
(二)大篆技法要点
(三)汉篆技法要点
(四)清人篆书技法要点
二、考核要求
(一)小篆技法要点
1、小篆运笔的特点
2、小篆结体与章法的特点
(二)大篆技法要点
1、大篆的主要代表
2、大篆用笔的特点
3、优秀的大篆临习范本
(三)汉篆技法要点
1、汉篆的用笔特点
2、优秀的汉篆临习范本
(四)清人篆书技法要点
1、清人篆书的用笔特点
2、优秀的清人篆书临习范本
第五章 篆书的临摹
一、考核知识点
(一)书写工具
(二)选贴
(三)临贴
二、考核要求
(一)书写工具
了解篆书临摹对笔墨纸砚的要求
(二)选贴
了解篆书选贴的重要性与方法
(三)临贴
掌握篆书读贴、临贴、摹贴、出贴的方法
第六章 篆书的创作
一、考核知识点
(一)创作内容与创新
(二)书法样式举要
(三)落款与钤印
二、考核要求
(一)创作内容与创新
了解篆书书法创作的目的与要求
(二)书法样式举要
了解篆书中堂、对联、条幅和屏条、横幅、长卷、斗方和册页、扇面的多种书法样式
(三)落款与钤印
掌握篆书落款、钤印的方法
Ⅲ、有关说明和实施建议
为了使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特作如下说明,并提出实施建议。
一、关于考试目标的说明
为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本大纲在列出考试知识点基础上,对各章规定了相应的考核要求,这些要求便可视作考核目标,目的在于应考者能够明确考试内容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统学习本科目教材,也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更全面地的有针对性地分层次进行辅导。同时,它也使考试命题能够更加明确其范围,从而比较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的准确度。
《篆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科目,在本大纲考核要求中,按照考核知识点分成若干部分规定应考者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应考者应全面掌握教材的基本内容,在掌握基本理论与技法的基础上完成实践内容的考核要求。
二、关于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书法篆刻》,黄惇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三、自学方法与社会助学提示
无论是应考者自学还是社会集中辅导,应以本大纲对知识点与考核要求做出的规定为纲,认真钻研指定教材,明确本课程的学习要求,重点把握中国篆书临帖与创作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法。学习的重点在于掌握基本理论与技法的基础上,按照步骤进行篆书的临帖与创作练习,在提高自己的技法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对篆书的全面认知,在全面系统学习教材和大量实践的基础上掌握全部考核知识点与书写技法。
四、关于命题考试的要求
1、本课程考试的题型是:临帖和创作两大类,属艺术实践类考试。
2、本课程的命题考试应根据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范围和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覆盖到各章,并适当突出“篆书的临摹”和“篆书的创作”章节,及体现本章程的重点内容——篆书的技法要点。
3、实践类试题要合理设计,既要能考核出应考者的篆书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又能体现应考者对篆书笔墨技法的运用、以及独立的篆书创作能力。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