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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考试大纲国际经济组织法

发布时间: 2016-06-2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学习本章的目的和要求

了解国际经济组织有关组织结构方面的法律规范,理解国际经济组织法的一般理论知识,着重领会对国际经济交往活动影响较大的世界性国际经济组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以及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组织机构、法律地位等法律规范,并了解我国在有关国际经济组织中的地位。

第一节 国际经济组织法概说

一、国际经济组织与国际经济组织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广义的国际经济组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或民间团体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通过一定的协议形式建立的具有常设组织机构和经济职能的组织。

二、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

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也称为会员资格或成员地位,是指一国(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主权的实体)作为特定国际经济组织中享有和承担一定权利和义务的一员而隶属于该组织的一种法律地位。

三、国际经济组织的机构

尽管各国际经济组织设置的机构数目不一,名称各异,但一般都具有职能相似的三级主要机构,即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行政机构。

四、国际经济组织的表决制

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国际组织,由于它所调整的对象、所涉利益的性质和组织职能的特殊性以及国际经济关系的现实,国际经济组织的表决制具有明显特色。在国际法上,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责任、贡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度,称为加权表决制( weighted voting system)。

五、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

在国际法律秩序中,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则只能由其成员授予。学说上认为,考察国际组织是否具有法律人格可以通过“归纳的”( inductive)方式或“客观的”(objective)方式。

六、国际经济组织的权利能力

国际经济组织的权利能力,一般具体表现为具有缔约、取得和处置财产以及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并享有特权和豁免权。

第二节 世界性国际经济组织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宗旨: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从而促进和保持高水平的就业和实际收入;促进汇价的稳定,在各成员国之间保持有秩序的汇率安排;协助建立成员国之间经济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帮助消除阻碍世界贸易发展的外汇限制。

二、世界银行集团

宗旨:通过提供资金、经济和技术咨询、鼓励国际投资等方式,帮助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为实现上述目标,世界银行集团的三个组织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主要对成员国政府、政府机构或政府所担保的私人企业发放用于生产目的的长期贷款,派遣调查团到借款国调查以及提供技术援助等;国际金融公司在不需要政府担保的情况下,专对成员国的私人企业发放贷款,并与私人投资者联合向成员国的私人生产企业投资;国际开发协会则只对最贫困成员国的公共工程和发展项目提供长期贷款。

三、世界贸易组织

关贸总协定的宗旨:各缔约国本着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大量稳定增长,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来处理它们在贸易和经济发展方面的相互关系;彼此减让关税,取消各种贸易壁垒和歧视性待遇,实现贸易自由化。与关贸总协定比较而言,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增加了三个新因素:一是涉及服务贸易产品;二是表述了可持续发展,“寻求保护和维护环境”;三是承认需要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能获得与它们国际贸易额增长需要相适应的经济发展”。

四、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宗旨和主要职能:促进国际贸易,特别是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贸易发展;制定有关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问题的原则和政策,并提出付诸实施的计划;审议、推动和开展联合国系统有关机构在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领域的各项协作活动;商定多边贸易协定;推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就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谈判;协调各国政府和区域性经济集团的有关贸易和发展政策。

第三节 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

一、欧洲联盟

欧共体的宗旨:通过建立关税同盟和农业共同市场,逐步协调经济和社会政策,实现商品、人员、劳务和资本的自由流通,进而“消除分裂欧洲的各种障碍”,在欧洲各国之间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盟的基础。

欧盟的宗旨:通过创设一个没有内部边界的区域、加强经济和社会联合和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并最终实现单一货币等途径,促进经济和社会均衡、持续的进步;通过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等的实现,包括共同防务政策的最终形成,维护欧盟的国际实体地位;通过采用欧

盟公民资格加强对成员国国民权益的保护;开展司法和内政的紧密合作;完全保持集体成果( acquis communautaire),并且为确保欧盟机制和机构的有效性,按马约第N(2)条规定的程序对马约确立的政策和合作形式予以必要修改。

二、东南亚国家联盟

宗旨:(1)以平等伙伴精神共同努力,促进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以便加强建立繁荣与和平的东南亚国家组织的基础;(2)在本地区国家之间关系中,尊重公平正义和法治并遵守联合国宪章原则,以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3)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科学和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积极合作和相互协助;(4)在教育、专业、技术和行政管理领域,以培训和研究条件形式相互提供帮助;(5)在发展农业和工业、扩大贸易、研究国际商品贸易问题、改善交通和通讯设施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开展更有效的合作;(6)促进东南亚研究;(7)与具有类似宗旨的国际性和区域性组织保持紧密和有益的合作,并寻求更为紧密的合作。

三、安第斯条约组织

宗旨:不断改善安第斯区域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各成员均衡和协调的发展;通过经济一体化加速这一发展,促使各成员国参加《蒙得维的亚条约》规定的一体化进程,并创造有利于使拉丁美洲自由贸易联盟转变为共同市场的条件。

第四节 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

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主要指初级产品出口国组织和国际商品组织。

一、石油输出国组织

宗旨:协调和统一成员国的石油政策,维护产油国的利益。

石油输出国组织代表成员国就石油涨价问题同国际石油资本进行谈判,决定成员国共同的石油政策,成为世界石油工业中举足轻重的力量。

二、国际商品组织

国际商品是指国际市场上,同质商品按同一价格大量交易,其标准价格取决于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商品。国际商品协定是某种国际商品的主要出口国和进口国就该商品的权利义务协商达成的多边协定。国际商品组织是通过某项国际商品协定建立的国际经济组织。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

识记:(1)国际经济组织法的概念,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组织机构、表决程序以及法律地位等法律规范;(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世界贸易组织以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有关组织结构方面的法律规范;(3)欧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和安第斯条约组织有关组织结构方面的法律规范;(4)石油输出国组织和国际商品组织有关组织结构方面的法律规范。

领会:国际经济组织的基本体制和基本运作方式。

应用:应用本章知识点,提高对我国参加或利用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体制的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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