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自考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大纲再审程序_教材大纲-查字典自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教材大纲 >> 2015年全国自考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大纲再审程序

2015年全国自考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大纲再审程序

发布时间: 2016-06-2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学习目的与要求

明确再审程序的概念、特点和意义,掌握再审程序的提起和再审案件的审判。

课程内容

第一节 再审程序概述

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

意义:保证法院判决和裁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尊严。

第二节 再审的提起

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由院长将需要再审的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三节 再审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即使原来是一审法院审结的,也要按第二审程序迸行审理。对同一案件只能再审一次。

考核知识点

(一)再审程序概述

(二)再审的提起

(三)再审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考核要求

(一)识记

1.再审程序的性质与设立再审程序的意义;2.再审程序的特点。

(二)领会

1.再审程序的启动程序;2.再审的理由;3.审理再审案件的程序。

(三)应用

正确把握再审程序的适用。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 [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