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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自考合同法考试大纲合同的概述

发布时间: 2016-06-2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的概念;理解合同的特征;熟悉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了解合同相对性的原理;掌握合同的分类。

课程内容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合同的概念

2.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

(4)合同是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二)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

(1)合同主体

(2)合同内容

(3)合同客体

2.合同的相对性

(三)合同的分类

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2.主合同与从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5.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

6.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7.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8.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

9.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

10.预约与本约

11.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

12.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识记:合同的概念。

领会:合同的特征。

(二)合同法律关系

识记:①合同主体;②合同客体;③合同的相对性。

领会:①主给付义务;②从给付义务;③不真正义务。

简单应用:附随义务。

(三)合同的分类

识记:①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②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③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④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⑤预约与本约;⑥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领会:①主合同与从合同;②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

简单应用: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综合应用:①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②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③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本章关键问题

揭示合同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别,合同与物权变动行为的区别。分析合同权利的权能,合同义务的类型,不同类型义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合同相对性的原理的基本内涵,如何理解“相对性突破”之说。每一种合同分类的意义何在。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划分标准之区别及其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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