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