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仲裁裁决的生效与撤销(领会)
仲裁以裁决方式结案的,“一裁二审”。
(二) 仲裁裁决的执行(领会)
当事人对法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