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2月,党中央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形式把过渡时期总路线确定下来,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两方面内容的关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以“一化三改”为核心内容, “一化”是总路线的主体:“三改”是总路线的两翼 (选择) .两方面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体现了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集中反映了中国人民的愿望,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探索中国社会发展和开创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创造性贡献,也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