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8年开始,安徽、四川最早开始探索试行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中共中央的支持和推动下,“统分结合”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实行(部分农村根据自己的现实条件和农民的要求,继续坚持统一经营的集体经济。对此,党和政府也给予支持和鼓励)
1983年10月,废除人民公社,建立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权,同时成立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