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鲜明特点(论述)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基础、根本原则和核心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国家政权机构,实现人民对国家事务的管理。
●人民代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意志决定国家及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议行合一”的政治制度,它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的统一,有利于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国家机器运转的高效率。具体体现为全国人大既是最高立法机关,又是最高权力机关,具有权力的至上性和全权性。
(3)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主要通过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来管理国家。(此点可作选择)
(4)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即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的代表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中切实贯彻实行。党的主张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