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权的限制——包括人身照护和财产照护
A转让或设定负担,但对将灭失或损坏的财产有偿转让不在此限;
B在子女入股的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解散票(即会引致公司解体的投票);
C取得子女以继承或受赠得来的商业或工业场所或继续其营业;
D以子女财产为股本入股无限责任公司、简单两合公司或股份两合公司等;
E缔结票据债务或其它可通过背书转让的证券债务;
F担保或承担别人的债务;
G举债借贷
H设定要等到子女成年后才履行的债务
I让与债权
J放弃遗产或遗赠,接受附负担的遗产、遗赠或赠与,直接或间接承租或取得子女的财产或权利,成为子女债权的承让人或获取其他对抗子女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