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公证
《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依据此规定,收养公证的办理与否,取决于当事人是否要求,只有在一方或双方要求之下,才必须办理收养公证手续,非经要求,公证程序不是收养成立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