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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金融法考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资格

发布时间: 2016-06-28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资格的特别规定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包括法人银行和分行)经营法定业务范围内的人民币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提出申请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业3年以上;

(2)提出申请前2年连续盈利;

(3)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由其总行单独出资的外商独资银行的,前述第(1)、(2)项规定的期限自外国银行分行设立之日起计算。

[练习·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外国银行分行经营法定业务范围内的人民币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

A.提出申请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业3年以上

B.提出申请前2年连续盈利

C.提出申请前须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

D.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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