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上的优惠,是指对制造、使用对环境有益的产品或者综合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由政府依法赋予利用者、生产者或使用者一定利益予以鼓励的法律措施。
2、优惠措施的表现形式
表现为减、免征费或征税、给予金钱补助以及表彰等精神奖励方面,其效果是促使企业的竞争和产品市场的拓展符合环境保护目的。
3、环境保护的鼓励措施
通常是通过市场方法实现的,例如环境标志、IS0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及其认证体系等等。
实践中,优惠的一般要件是以产品或行为低于法律限制性规定的上限、废弃物的循环程度、资源的利用和节约效率等为标准。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优惠的标准或条件也会相应地发生改变。因此,需要政府在实践中根据具体事项灵活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