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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行政先行原则

发布时间: 2016-06-28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行政先行原则: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行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如果行政处理未能解决争端,则请求权人方可提起赔偿的诉讼程序。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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