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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自考写作(一)考试大纲作文部分

发布时间: 2016-06-29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作文主要是对自学应考者书面表达能力的考核,同时也是对应考者思想认识、知识积累、理论素养、思维能力、语文水平的全面、综合测试。

作文考核的基本要求是:思想正确,感情健康,观点明确,材料充实,结构完整,条例清楚,文字通顺,标点规范,书写工整,卷面清洁,从内容的择取到形式的采用都能合乎特定文体的要求。

从写作学科的学习内容以及人们的实际工作、生活需要来看,应考者应把学习和练习的重点放在议论、说明、叙事能力的锻炼、提高上,同时还要切实掌握一些常用的应用文或实用文体的写作能力。

下面,我们再简要地介绍一些可以作为训练项目或考试内容的题型设计,以供参考。

议论类

1.论点型的命题作文——题目本身就是作者需要阐述、证明的观点。诸如《要学会关心别人》、《人生处处有考场》之类。

2.论题型的命题作文——题目只是提供论述的对象或内容范围,诸如《父辈》、《论友谊》,需要作者根据自己对于有关事物性质、意义的理解以及其它相关条件确定论述的角度或中心。

3.读后感、文艺短评、新闻评述——针对某一对象,在解读、剖析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展开议论。

4.给材料作文——要求作者透过现象看到本质,透过个别事例揭示普遍意义,或是因小见大、触类旁通。

说明类

1.知识性的“专题介绍”——集中介绍某一事物某一方面的特有属性,诸如物性、事理、程序、构造、功能、历史、发展趋势等。例如《蚕的一生》、《怎样养金鱼》、《介绍五星红旗》之类。

2.说明书和解说词——写这类文章,应向应考者提供具体资料,说明使用者的要求或是听众、观众的有关情况。考测应考者的写作能否体现应有的针对性以及“指要性”和“阔引星”的要求。

3.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函、简报、计划、经济合同等常见行政公文、事务文书、规约文书的拟稿。做这类练习,篇幅要短,或是只要求撰写部分内容。

记叙类

1.叙事散文、通讯报道、新闻小故事。

2.自传或自我介绍,人物故事或人物小传。

3.游记或集中描写某一自然、社会场景的短文。

4.状物抒情的短文。

其他

1.书信——一般书信或专用书信。注意格式要求。表达方式往往熔记叙、议论、说明、描写、抒情等各种手法于一炉。

2.改写——例如把一篇通讯改为消息,考测应考者对于不同文体写作要求的把握能力。

3.扩写——在准确理解某一小诗、短文情韵、境界的基础上扩充细节,刻画场景,渲染气氛。

4.综合练习——例如:先解释一张漫画的构图、立意,再加以评析;先将一段材料写成小通讯,再就此事写一则短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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