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危险责任原则_法学-查字典自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法学 >> 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危险责任原则

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危险责任原则

发布时间: 2016-06-28 来源:查字典自考网

危险责任原则:该原则又称为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犯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的,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国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即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网友正在阅读

[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