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常识
自考政策
自考报名
考务考籍
考试安排
成绩查询
自考毕业
教材大纲
自考本科
应试技巧
笔记串讲
自考指南
自考就业
考生必读
自考地区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自考网
>>
法学
>> 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行政相对方
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行政相对方
发布时间
: 2016-06-28
来源
:查字典自考网
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查看全部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篇: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不要式行政行为
下一篇:2015年10月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行政授权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法理学”复习资料(14-18章)
07年自考“法理学”复习资料十八
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工业产权法
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专利法
2016年1月自考经济法考点:发明
网友正在阅读
阜阳市2011年1月自考报名后须知
四川2011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通知
2015年下半年湖北自考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安排
2015年下半年北京自考物流信息技术(实践)考试通知
2015年下半年宜昌自考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和课程免考网上办理通知
辽宁2011年1月自考考试课程安排表
苏州09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领取通知
关于上海大学2015上半年自考领取毕业证书通知
浙江衢州09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云南09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通知
2010年北京自考接考行政管理学(独本)加考课程
2015年上半年西安自考毕业证书发放通知
北京09上半年自考毕业证15日起可领取
芜湖市2011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后主要工作安排
江苏南京09年1月自考成绩查询方式变更
2015年下半年北京部分本科专业学位申请通知
广东09年10月自考市县(区)考办网上巡考系统信息
广东09年10月自学考试领(发)卷须知
江苏苏州09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
广东09年10月自考使用答题卡一览表
2015年下半年北京自考生物化学(三)(实践)课程考试安排
安庆市2011年1月自考报名后须知
自考论文答辩 为自考生涯画上完美句号
广东省2010年开考自考汽车维修与检测(独本)通知
2015年下半年北京自考申请学士学位考生要携信息表拍照
广东09年10月盐田区将开设自考报名点
安徽铜陵09年1月自考成绩查询通知
宁波2010年自考“法律”“律师”本科论文答辩安排
辽宁2010年开考软件工程等八专业
江苏09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相关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